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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领导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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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分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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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南 |
局长 |
主持全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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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和生 |
副局长 |
负责投资管理、重大项目管理和稽查、信息化工作。分管投资管理科、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科、信息化办公室和市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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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占梅 |
副局长 |
负责编制发展规划、计划、目标管理,负责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和服务业发展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产业发展科、农村经济科、高技术产业科和服务业发展科
(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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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志兴 |
副局长、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 |
负责企业上市、综合改革、对外经济合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分管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局办公室、综合改革科、经济合作科。 |
本局职责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研究提出全市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及实施意见;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依据匡家产业政策导向,指导、协调产业发展,参与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制定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组织编制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做好国民经济的预测、预警和监控;综合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宏观调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发布重要综合经济信息。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市财税、金融、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推进全市企业资本经营及上市工作;负责编制、报批、监督企业债券发行计划和募股资金使用;依法对上市公司和证券中介机构的运作实施监管;指导、监督组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工作。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
(五)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行政法规和规章;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检查;负责全市招投标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投标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负责依法实施监督;牵头组织全市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工作;牵头负责全市社会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六)推进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拟订自然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环境资源开发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诒、开发、利用、保护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提出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布局;负责编制城市化发展规划,协调城市化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七)负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投向,负责项目推荐;参与协调全市建设资金的平衡,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国内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投资、建设领域的调控政策;负责审核、报批政府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组织竣工验收;负责对国家、省、市出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投标和投资概算核算等方面的稽察;研究制定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林、水等发展.规划和重大问题,组织审核、报批农业重大项目,协调重大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点龙头企业的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九)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衔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与规划,负责工业经济重要布局调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信息网络中心的管理以及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市电子政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意见,组织、编制、协调服务业及相关行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实施;组织和协调服务业项目建设、改造的论证、报批工作;履行归口管理的市有关专项资金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管理;监测全市服务业发展状况,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授权范围服务业项目的管理;组织协调并参与服务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协调服务业各行业中改革的方案,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重要物资的储备计划,指导,监督重要物资的供需总量平衡、储备,落实重要商品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二)研究提出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提出我市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外商直接投资和向境外投资计划;负责权限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市内重要商品进出口的总量平衡,组织实施重要商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我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参与组织实施及协调相关工作。
(十三)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评估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指导发展方向,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档案、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人口、民政、政法、社团、宗教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四)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五)负责制定苏南苏北对口挂钩合作及参与西部开发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负责驻宜机构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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